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5-021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12.7152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23名激励对象办理112.715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309.01万股,其中,首次授予281.788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91.19%;预留授予27.222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8.81%。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价格(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为每股18.65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8.65元的价格购买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激励对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323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61人,均为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6、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7、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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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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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8、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3)上述业绩考核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2)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9、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最终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部分,则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股权激励计划履行程序
1、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02)。
3、2023年12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90)。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公司独立董事朱晋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04)。
5、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并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月15日,并同意以3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30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182.55万股限制性股票。
6、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7、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8、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12月30日,以24.5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1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20.94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9、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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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因公司实施完毕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对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4.75元/股,首次授予数量为219.06万股,预留授予数量为20.94万股。
(2)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因公司实施完毕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对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4.55元/股。
(3)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因公司实施完毕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对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作废处理上述7名激励对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99万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数量为281.788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数量为27.2220万股。
(四)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激励计划各批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323人,可归属股份共计112.7152万股。
董事会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桂桑、渠建平、张劭、周建华、李现勤回避表决。
(二)本次激励对象归属是否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总体归属比例为40%。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月15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第一个归属期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办理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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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说明相应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不存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四)监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归属条件的323名激励对象归属112.7152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年1月15日
(二)归属数量:112.7152万股
(三)归属人数:323人
(四)授予价格:18.65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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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归属的323名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交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32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112.7152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统一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份登记,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涉及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5-020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02)。
3、2023年12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90)。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公司独立董事朱晋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04)。
5、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并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月15日,并同意以3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30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182.55万股限制性股票。
6、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7、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8、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12月30日,以24.5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1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20.94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9、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说明
(一)调整事由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自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120,892,825股为基数,向全体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二)调整方法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大于1。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以上公式,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24.55-0.30)/(1+0.30)=18.65元/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调整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219.06*(1+0.30)=284.7780万股;调整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20.94*(1+0.30)=27.2220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根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作废处理上述7名激励对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99万股。作废完成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相应调整为281.7880万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调整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以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继续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同时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以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同意合计作废处理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99万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5-019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6月6日通过书面及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同时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以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同意合计作废处理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99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归属条件的323名激励对象归属112.7152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5-018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6月6日通过书面及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桂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将予以相应的调整。鉴于公司已于2025年5月实施完毕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同时,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合计作废处理上述7名激励对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99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关联董事桂桑、渠建平、张劭、周建华、李现勤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23名激励对象办理112.715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关联董事桂桑、渠建平、张劭、周建华、李现勤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5-022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变更事项仅需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总股本120,892,82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36,267,848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20,892,825股变更为157,160,673股,注册资本由120,892,825元变更为157,160,673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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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事项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6日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和《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以上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