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江丰电子(300666)发布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力军与宁波江阁实业投资合伙企业和宁波宏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根据协议,姚力军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共同采取一致行动,持有江丰电子股份总数为6518万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4.57%。协议签署后,姚力军能够支配的表决权数量保持不变。
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在股东会召开前,各方需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投票;如未达成一致,宁波江阁和宁波宏德同意按照姚力军的意见行使表决权。
2025年一季度,江丰电子实现收入10.00亿元,归母净利润1.57亿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