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访网财观
中访网数据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友网络”)于近日发布《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草案)》,明确H股发行上市后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具体流程及相关要求。该草案旨在规范公司治理,确保股东提名程序的透明性和合规性,同时满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草案,董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提名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任董事人数。提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股东资格要求相同。股东需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交书面提案,提案须包含候选人按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2)条要求披露的个人及联络资料,并由候选人签署同意。公司将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或发布补充公告。
草案特别强调,若公司在发布股东大会通告后收到股东提名董事的通知,需及时刊登公告或补充通函,披露候选人信息,并评估是否需要推迟会议,以确保股东至少有10个营业日审阅相关信息。此举旨在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和决策时间。
该草案将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用友网络表示,此举是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透明度,同时满足境内外监管要求,为H股上市后的规范运作奠定基础。
此次程序的制定体现了用友网络对股东权利的重视,同时也为未来H股上市后的公司治理提供了明确指引,有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和市场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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