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马璐璐
6月3日,菏泽市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顿文英,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党支部书记李胜力,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科科员李莹出席并介绍相关情况。
2024年,全市法院牢固树立“两山”理念,发挥职能作用,公正高效办理环境资源案件,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4年,市法院环资庭1名法官被评为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全市3个集体和3名个人被评为全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在全省环境资源审判“三强三优”专项活动推进会上作了典型发言,改革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
依法履职,以公正司法服务美丽菏泽新发展。严厉打击环境资源刑事犯罪,2024年,全市法院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83件,有力维护了生态环境安全。其中,审结污染环境案件14件,依法对张某某、李某等6人污染环境案各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至一年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均不适用缓刑,彰显了对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行为的“零容忍”态度。监督支持环境资源行政执法,2024年,全市法院审结环境资源行政案件174件,受理并依法裁定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的非诉执行申请,强化了环境资源保护执法与司法衔接。公正审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2024年,全市法院审结环境侵权、资源利用等民事案件595件。单县法院审理的于某某与单县某开发公司、单县某物业公司噪声污染纠纷一案,判决被告连带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及鉴定费5.4万元,并责令进行降噪整改,发挥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守正创新,以坚实步伐推进审判改革新举措。全市法院不断优化机构建设,配强专业队伍,落实归口要求,明确案件范围,推动环境资源审判理念、规范、标准、程序等“三合一”全面融合增效。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将涉黄河案件纳入环境资源集中审理范围,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高效的司法保障。聚焦理念创新,探索保护模式。强化预防性司法理念,创新巡回审判模式,各县区法院均设立环境资源巡回法庭或巡回审判工作室,坚持“预防、惩治、教育”一体推进,2024年共巡回开庭11次。强化恢复性司法理念,创新责任承担模式。将生态修复理念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全市建立生态修复基地10处,通过判处增殖放流、补植增绿等责任承担方式,实现环境有效修复。依托本地依傍黄河、牡丹飘香生态特色,坚持“共美”行动目标,在全市法院打造了“法徽红 生态绿”环境资源审判品牌。各县区法院因地制宜建立子品牌,形成了“一法院一品牌”布局。
延伸职能,以协同共治开创环境资源保护新格局。市法院分别与环保、农业、林业、水务等部门召开座谈会,定期通报执法与司法中遇到的典型问题,实现了信息互通。与市河务局联合制定《菏泽黄河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施意见》,为衔接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成武法院与公安、自规等部门联合共建司法保护工作站,出台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十条措施”,以司法之力守护18亿亩耕地红线;与文旅、自规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成武县文物与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对58棵三级以上古树的保护实地调查,完善档案,守护古郜文脉,留住绿色乡愁。两级法院与林业部门、检察机关同堂培训,共学共促共进共识,携手共筑生物多样性司法屏障。将案件办理融入社会治理。坚持“办案就是治理”理念,通过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加强以案释法、判后答疑工作,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就审理案件中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向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1件,充分发挥了司法建议的社会治理功能。宣传形式持续推陈出新。2024年全市法院共举行环境资源保护主题宣传活动28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800余册。各项宣传活动既提升了群众环保意识,让法治的种子在少年儿童心中生根发芽,又增强了环境资源审判影响力。同时,助力企业绿色发展,开展涉企环保法律服务8次,解答法律政策问题56件;注重案例培育,将代表性案件及时总结,形成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发挥案例的预防教育功能。
全市法院将深入贯彻上级部署,进一步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合力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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