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人民网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关乎着社会的发展与民族的未来。
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中扮演着关键角色,肩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检察履职贯穿未成年人保护的各个环节。近年来,检察机关深入落实相关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面对复杂严峻的形势,如网络环境下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形式的多样化,传统办案方式与保护手段已难以满足需求,这就要求检察机关进一步提升履职的主动性与能动性。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是提升保护水平的基础。对于严重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必须秉持“零容忍”态度,依法快捕、快诉并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彰显法律的威严,回应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同时,不能只着眼于事后惩治,更要重视犯罪预防。对未成年人犯罪要精准施策,主观恶性深、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依法惩治,做到“宽容不纵容”;积极推进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推动专门学校建设,教育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从源头上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增长。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协同发力。检察机关应积极与社会各界协作联动,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形成合力。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环境,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监护缺失、家庭教育偏差等问题,检察机关可通过制发检察建议,联合教育部门、关工委等共同解决。例如,在一些未成年人盗窃案件中,深入调查发现背后往往存在家庭监管不力的因素,此时多部门协作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能有效改善家庭环境,预防未成年人再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社会专业服务工作的全面切入也是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水平的关键。社会工作服务凭借其专业性,在心理干预、社会调查、观护帮教、社区矫正、技能培训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检察机关应深化与党委社会工作部门等单位的合作,让司法社工深度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比如,在对遭受性侵的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时,专业司法社工运用科学的心理干预方法,能更好地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恢复身心健康。
此外,还应充分发挥志愿者的力量。志愿者来自社会各个层面,他们可以利用自身的时间、技能和爱心,为未成年人提供多样化的帮助。在社区中,志愿者可以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活动,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在学校周边,志愿者可以协助维护秩序,为未成年人创造安全的学习环境。通过广泛动员志愿者参与,能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必须以法治为坚实后盾,提升社会专业服务工作能力,凝聚各方力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让他们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茁壮成长,成为国家发展的栋梁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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