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5月30日,中国香港,人们见证了国际法治领域的一件大事——
在众多国家和国际组织代表注视下,33个国家的代表签署了国际调解院公约,成为国际调解院的创始成员国。根据公约规定,3个以上签署国根据国内法律程序批准公约后,国际调解院即正式成立,预计可于2026年初开业运营,总部落户中国香港。分析人士对《国际锐评》指出,国际调解院是国际法治领域的创新之举,填补了国际调解领域的机制空白,为完善全球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法治公共产品。这也是中国为维护世界和平所作的又一重要贡献。
国际调解院是全球首个专门通过调解解决国际争端的政府间法律组织,由中国与18个国家推动建立。从设立初衷上看,国际调解院根据当事方自愿,可调解国家间、国家与他国投资者间以及国际商事争议。目前,世界范围内已经存在国际法院、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等,各方为何要推动建立国际调解院?这与变乱交织的国际局势、各国的现实需求密切相关。
当前,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地缘政治冲突此起彼伏,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愈演愈烈。某些国家习惯以霸权行径甚至发动战争去“消灭”分歧。同时,现有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在一些西方国家政治操弄下,要么难以体现公平、公正精神,要么陷入停摆,日益体现出局限性。
有关专家在与《国际锐评》交流时表示,调解是《联合国宪章》规定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优先方法之一。国际调解院的建立践行了《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是对诉讼、仲裁等现有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有益补充,契合国际社会特别是全球南方对于构建更加公正、合理国际秩序的诉求。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签署公约的33国大多是发展中国家,现场见证签约的还有来自亚洲、非洲、拉美、欧洲等地区的数十个国家。有分析称,过去出现国际争端时,全球南方国家的利益很难受到真正保护,未来,国际调解院为它们提供了解决国际争端的新方案。正如中方所言,这将“增强发展中国家参与度,推动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向公平普惠方向发展,提升全球南方在国际治理中的代表性与发言权”。
一些资深国际法专家认为,国际调解院不仅融合了东西方治理理念,而且在解决争端的效率、成本和规则等方面更具优势。比如,现有争端解决机制多是“事后裁判”,国际调解院则立足“事先灭火”;到国际法院打官司耗时且昂贵,而国际调解院的调解周期更短,并且“不站队”,调解员来自中立第三方;另外,当事方保留对争端处理进程的控制权,可更灵活地讨论并达成双方满意的和平解决协议。
此外,国际调解院总部落户香港很有深意。一方面,香港回归本身就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成功范例。另一方面,香港拥有独特的区位优势以及法治优势,在国际调解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这也见证了中国维护世界和平的努力与贡献。
近年来,从促成沙特与伊朗在北京握手,到推动巴勒斯坦各政治派别达成《北京宣言》;从致力于和平解决乌兰克危机,到倡导和推动国际调解院公约签署,中国持续为各国化解矛盾分歧提供中国智慧。这背后体现的是中华文化“以和为贵”理念。比如,中国历史上有个“六尺巷”典故,说的是邻里双方通过调解各自退让三尺,成功化解了纠纷。在当今中国的社会治理中,“有事好商量”也充分发挥了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王义桅对《国际锐评》指出,在联合国成立80周年之际,中国推动建立国际调解院,展现了“和合共生”的东方智慧和维护世界和平的不懈努力,这与某些西方国家不断制造纷争的做法形成鲜明对比。亚洲和平和解理事会主席、泰国前副总理素拉杰表示,中国倡议建立国际调解院正当其时,期待同中方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为亚洲和平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以对话化解冲突、以协商调解纷争”——国际调解院承载着国际社会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的期许,以及追求公平、法治、正义的愿景。期待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它将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发挥积极作用,为增进各国互信与合作注入新动能。当这棵幼苗长成大树,世界必将多些美好与安宁。
(国际锐评评论员)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