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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海通 公告编号:2025-066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国泰海通外滩金融广场C栋616会议室(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88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注: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投票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7,556,228,251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A股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朱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7人,出席17人,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5人,公司监事邵良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本公司董事、副总裁、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聂小刚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境内法律顾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共同担任监票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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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01议案名称: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2议案名称:与本公司其他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9.01议案名称:发行主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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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3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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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4议案名称: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5议案名称: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6议案名称: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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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7议案名称:担保及其他增信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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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8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9议案名称: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10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11议案名称: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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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议案名称: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13议案名称:发行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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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A股、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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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修订的公司《章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监管规定完成公司《章程》备案相关工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网站(http://www.gtht.com)。
13、议案名称:关于撤销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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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公司不再设监事会和监事,《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二)涉及重大事项,持股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1至议案8以及议案13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本次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议案9至议案12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会议还审阅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
3、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况如下:在表决议案8.01时,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回避表决;在表决议案8.02时,其他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回避表决。
4、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3,420,445股A股股份(其中包括因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平移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部分股份数为47,786,169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牟坚、郑燕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特此公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海通 公告编号:2025-06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5日及2025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9月29日至2024年11月1日,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468名激励对象中共有24名激励对象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12人)或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12人)等情况,根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2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782,867股予以回购并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585,123股,预留授予部分197,744股。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5.32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6.19元/股。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合计为 4,336,889.72元。
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782,867元,由17,629,708,696元变更为17,628,925,829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7月14日。
(二)申报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68号
联系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38676798
传真:021-38670798
邮编:200041
(三)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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