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行使应以儿童身心健康为根本标准,需综合评估探视环境、情感基础及儿童意愿,避免机械适用法律条款。”
“建议推广人身安全保护令一站式申请,并引入心理疏导机制,邀请社工、心理咨询师参与到家事案件的心理疏导中。”
“希望中院定期发布类案指引,减少裁判尺度区域性差异。”
“探索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要素式审判,提升庭审效率。”
5月28日下午,大荔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会议室里,一场围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家事审判案件以及人身损害赔偿等审判实践中的难点、疑点问题的讨论正热烈展开。来自各基层法庭、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等部门负责人聚在一起进行深入交流,凝聚共识、共商对策,提出多条具有建设性的裁判思路与具体建议,为构建更加专业化、人性化的家事审判和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注入新动能。
会议现场气氛热烈而务实。大家没有过多的客套话,直奔主题。在未成年人保护与家事审判方面,与会法官们围绕如何在法律框架内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如何在家事纠纷中妥善处理情感修复与财产分割等复杂问题,特别是在心理疏导、判后回访等方面如何形成更有效的工作机制分享着各自实务经验与思考。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重点则在于统一赔偿项目认定标准与计算尺度,力求减少同案不同判现象。讨论中,大家畅所欲言,既有对复杂案例的细致剖析,也有对法律适用边界的严谨推敲,更有对如何更好平衡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深度思考。
此次座谈会既是一次思想的碰撞,更是一次行动的集结。大荔法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持续深化裁判尺度统一,精进审判工作,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晴空,为家庭和谐筑牢司法屏障。
作者:邵璐茜
编辑:侯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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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