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5-035
转债代码:113655 转债简称:欧22转债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8号)核准,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派家居”)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0元。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验字[2022]21010220082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22年8月1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承销费5,000,000.00元后,收到募集资金为1,995,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江高支行新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欧派家居智能制造(武汉)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并签订相关监管协议,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士负责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欧派家居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公司近日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武汉欧派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江高支行的上级监管银行)共同签署了《欧派家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5月26日,公司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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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江高支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的下属支行,其对外签订的四方监管协议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名义签署。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发行人):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武汉欧派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 (以下简称“丙方”)
丁方(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丁方”)
为规范甲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丙方下辖分支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江高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44050149110409603833 ,截至2025年 05 月 14 日,专户余额为 零 元人民币。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本次发行中欧派家居智能制造(武汉)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各方不得以专户资金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设定担保、抵押、质押等权利负担,不得对专户资金设定其他使用限制,但丙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国家司法、行政等有权机关、监管机构要求,对专户采取冻结、扣划等其他限制性措施的情形除外,丙方在依据前述约定对专户采取限制性措施后,有权机关未要求保密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丁方。
(二)甲、乙、丙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丁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丁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丁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乙方和丙方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应当配合丁方的调查与查询。丁方每半年度对甲方和乙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乙方授权丁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夏祺、李宁可以在丙方对公营业时间内随时到丙方查询、复印乙方专户的资料;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丁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丙方按月(每月20日前)向甲方、乙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丁方。
(六)甲方/乙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甲方、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丁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丁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丁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丙方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乙方出具对账单,或无正当理由未配合丁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乙方有权与丁方共同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丁方发现甲方、乙方、丙方违反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制度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失效。
如甲方、乙方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等原因需要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或开立账户,且需要与相关银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甲、乙、丙、丁四方同意自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本协议自行终止。
(十一)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法律,如发生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交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柒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持壹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1、《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5-036
转债代码:113655 转债简称:欧22转债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5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366号公司新总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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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鉴于董事长姚良松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出席会议全体董事(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副董事长姚良柏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监票、计票,待网络投票结果出具后,由监票人、计票人、见证律师对投票结果进行汇总,并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长姚良松先生、独立董事鲁晓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均已事前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朱耀军先生、孟庆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均已事前请假;
3、董事会秘书欧盈盈女士、财务负责人王欢女士列席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陈锦屏律师、龙建胜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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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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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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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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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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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7.01 议案名称:《姚良松2024年度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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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议案名称:《谭钦兴2024年度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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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3议案名称:《姚良柏2024年度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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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4议案名称:《张秀珠2024年度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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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5议案名称:《刘顺平2024年度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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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8.01 议案名称:《朱耀军2024年度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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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2议案名称:《赵莉莉2024年度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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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议案名称:《孟庆伟2024年度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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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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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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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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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4、议案7.01、议案7.02、议案7.03、议案7.04、议案7.05、议案8.01、议案8.02、议案8.03、议案10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议案4、议案10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01、7.02、7.0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姚良松、谭钦兴、姚良柏
4、关于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锦屏律师、龙建胜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在核查后认为,欧派家居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