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靖)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昨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该院受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3255件,通过不断加大民事检察监督力度,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北京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市检一分院副检察长程琥介绍,自2021年以来,该院以民法典贯彻实施为契机,共受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3255件,民事检察监督效果多元显现,该院共提出监督意见105件,制发个案及类案检察建议,采纳率达100%。坚持将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贯穿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加大听证力度,共召开听证会80余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该院昨天公布了10起典型案例。其中,在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方面,该院提请抗诉一起“真假难辨”的商事纠纷案,保障涉案企业依法获得近千万货款,助力企业成功上市。在强化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办理一起纠纷执行监督案,通过检察和解促成当事人达成1311万元的一揽子和解协议,努力为各类企业合作共赢创造条件。
此外,该院还依法保障和维护民生民利,办好民生案件,依法办理涉人格、家事、就业、住房、消费、侵权、医疗等民生领域监督案件,把握特殊群体权益保障需求,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40余件。
市检一分院二级高级检察官刘晓明介绍,该院最新制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民事检察监督案件 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对民事检察工作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细化规定。其中包括:着力加强虚假诉讼监督,依法持续推动完善虚假诉讼防范、发现和惩戒机制,重点关注民间借贷、以物抵债、企业破产等案件中的异常情况,完善线索移送、调查取证、会商研判等协作配合机制。
此外还规定,畅通司法救济渠道,着力监督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问题。加大涉企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办理力度,依法监督纠正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完善产权司法保护制度,持续优化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