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光明日报
【专家视点】
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促进文化产业形态、内容和传播方式的变革,重塑文化生产、消费的流程与模式,既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机遇,又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开辟新路径。在科技迭代演进和人工智能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推动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以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为特征的新型文化业态,是与互联网和数字技术迭代升级相适应、相匹配、相融合的产业组织形态,是推动经济结构优化、促进文化产业升级的重要引擎。文化和科技融合,是担负新时代文化使命的内在要求。为此,我们应聚焦文化强国战略目标,将发展新型文化业态置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整体格局中加以谋划,把握文化产业发展的未来方向,赢得文化产业发展主动权。
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各地进行了不少探索。比如,湖南以创建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试验区为契机,实施“非遗+旅游”“非遗+科技”融合行动,提升烟花、陶瓷、湘绣等传统工艺的数智化、绿色化水平;山东出台相关文件,提出建成50家左右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管理规范、配套完善的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100家左右拥有知名品牌、引领行业发展、竞争力强的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军企业;贵州利用互联网、AI等科技手段,打造“科技+文旅”新场景、新体验,贵州长征文化数字艺术馆(红飘带)用“科技+文旅”的形式讲好红色故事,深受省内外游客喜爱。
文化和科技融合,不是物理意义的简单相加,而是以化学反应驱动文化产业的内涵发展与质的跃升。通过技术赋能使文化获得全新的表现形式与传播模式,推进技术集成与内容创新的有机结合,创造出人民群众喜爱的精神文化产品。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中华文明史和人类文明史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质的挖掘,以“文化+科技”将蕴含中华文明精神标识的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生产要素。利用先进科技为优秀传统文化提供全新表达载体,通过新媒体技术进一步拓宽传播渠道,充分激活其生命力,为文化创新插上科技翅膀。
数字技术作为引领新一轮信息化变革的重要技术,深刻影响文化产品形态和内容生产。各地可结合实际,充分挖掘当地特色文化资源,运用新型视听、人工智能、AR(增强现实)、VR(虚拟现实)等技术,助推文化产品的数字化转型升级。比如,在打造沉浸式文化体验项目方面,以高科技推动产品突破介质、载体、时空等界限,通过科技手段打造集视觉、触觉、听觉等体验为一体的沉浸式环境,让受众身临其境感知文化的独特魅力。人们注意到,在四川广汉,三星堆研究院以科技赋能文物发掘、修复与展陈全链条,文物实现“数字重生”“开口说话”;在甘肃敦煌,集纳海量数据资源的“数字敦煌”面向全球共享,实现窟内文物窟外看。
文化和科技都具有创新驱动和知识密集的特点,应持续激发各类主体参与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内生动力。注重加强系统谋划,建立有利于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通过政策的创新性供给和运行机制的大胆探索,实现资源优化整合。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形成集技术研发、项目孵化、文化展示、文化投资、文化交易于一体的产业闭环。
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竞争力优势,建立在技术的革命性突破与生产要素的创新性配置上。实现文化产业深度转型升级,应避免急功近利、目光短浅等问题,完善支持新型文化产业发展的耐心资本,给技术突破提供更加包容、更大支持力度的创新创业环境。
人才是创新融合的第一资源。基于文化产业发展战略需求,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人才培养政策,完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完善知识产权交易,有效激发企业和科研人员创新活力。设立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投基金与启动资金,以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吸引高端人才聚集,加速推动新型文化业态发展。
(作者:沈可,系湖南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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