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欢 实习生 胡吉财 通讯员 蔡明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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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郎昭华讲述检察机关护薪又护企故事。刘欢 摄
“检察官,我姓闵,企业欠我工资,我讨了八年一分钱没拿到,你们能帮帮我吗?”
5月23日,在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举行的“‘典’亮生活 守护美好”民法典颁布五周年检察开放日活动中,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主任郎昭华现场讲述这起检察机关护薪又护企的案例。
2012年,老闵等237名农民工所在的一家企业因环保问题停产,128万余元工资及补偿款自此成了“空头支票”。
法院于2016年裁定强制执行,但因企业“无财产可供执行”,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的裁定。2020年,老闵向黄石市阳新县人民检察院寻求帮助。
“厂子早垮了,账户早空了!”面对检察官的调查,企业负责人老杨态度坚决。
检察官并未放弃,在废弃厂房内发现工人正在搬运货物,通过追踪货车线索,查明某仓储公司长期租赁厂房并向老杨个人账户支付年租金30万元。
“企业有资产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已涉嫌违法!”检察官出示租赁合同、银行流水等证据后,老杨终于松口同意还款。
和解会上,老杨请求分期付款以维持厂房运营,农民工代表老闵却担心“夜长梦多”,坚持要求一次性结清。
“我们不仅要保障农民工权益,也要助力企业生产经营。”郎昭华说。
为有效化解矛盾,阳新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共同参与听证会。根据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阳新县检察院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恢复案件执行程序,执行款项存入监管账户分期发放。
随着最后一笔50万元打入监管账户,老闵看着到账短信,激动地说:“我们的工钱终于拿到了!”另一边,因欠薪被纳入“黑名单”的企业,在信用修复后生产经营步入正轨。
为进一步深化执行监督效果,阳新县检察院与九部门会签《关于建立在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保护专项活动中加强协助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联合政法部门、行政机关开展专项行动,依法办理农民工申请监督案件,严厉惩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