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王先生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好友刘女士借款12.5万元,并出具借条。两个月后,王先生意外离世,其67岁的母亲张阿婆作为唯一继承人,继承了遗产。刘女士因急需用钱多次催讨未果,遂起诉要求张阿婆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借款及利息。
开庭当日,张阿婆拒绝到庭。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刘女士诉求。张阿婆不服,主张款项为“合作款”而非借款,遂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但被以“缺乏事实依据”驳回。于是,2024年7月,张阿婆向普陀区检察院申请监督。此时,距离刘女士起诉张阿婆已经过去了整整两年的时间,双方针对涉案款项的性质及金额问题仍然无法达成一致,耗费巨大心力的同时,矛盾纠纷不断升级。
受理此案后,检察官针对双方对借款性质的争执,加强调查核实,开展检察听证,使案件事实得以更全面、更深入地呈现。经充分质证,听证员一致认为法院判决程序正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应支持申请人的监督请求。综合听证员意见,依托案件事实,普陀区检察院认定法院生效判决并无不当。
可简单结案、强制执行能否最终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本案执行背后存在许多现实困境,若强制执行,张阿婆唯一住房(含王先生1/3产权)因设有抵押权,拍卖后可能无法覆盖债务,且老人将无家可归,双方权益均难保障。
于是,检察官多次从法律规定、人情常理等角度释法说理,引导双方当事人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最终,刘女士与张阿婆就还款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并在检察官的见证下办理执行和解手续,且当场履行完毕。至此,这起长达两年的债务清偿纠纷终于圆满解决。
只要有充分证据证明与去世者间的借款关系属实,且去世者留有遗产,债主仍可以向继承人索要。本案中,检察机关通过听证厘清事实,严格依法监督,同时兼顾情理,以情助“和”,以理说“和”,促成双方在法律框架内实现利益平衡,既维护司法权威,又化解社会矛盾。
本报记者 解敏 通讯员 王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