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矿权区块出让是矿产资源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推动地质勘查、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自然资源部介绍,随着我国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红利的有效释放,矿业权市场活力显著提升,探矿权区块出让取得积极进展。特别是2024年,各地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拓展出让区块来源助推新一轮找矿突破的通知》要求,加大探矿权供给力度,出让数量创历史新高。
22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公布首批探矿权区块出让典型案例,并表示此举旨在贯彻落实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部署要求,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进一步做好探矿权区块出让。
这些典型案例有哪些好做法?又释放出哪些政策信号?
开辟审批绿色通道
近年来,为服务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一些省份探索市场化、规范化出让模式,通过优化方式、完善流程、公开竞争、强化监管等手段,有效提升了资源配置效率和透明度。
在探矿权出让方式上,当前仍以挂牌出让为主,部分省份开始探索建立探矿权招标出让制度,尝试根据不同探矿权特点,以招标或者综合运用招拍挂方式出让探矿权。
甘肃省矿产资源丰富,是我国有色金属、黑色金属、贵金属等资源的重要基地,找矿潜力大,蕴藏着丰富的煤炭、镍、钴、铅锌、金等矿产资源。全省已发现各类矿产190种,镍、钴、铂族等12种矿产资源储量居全国第一,国家确定的36个战略性矿种,在甘肃查明储量的有29种。每个品种都具备成为一条产业链、带动一片大产业的潜力和前景。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介绍,为增加报矿渠道,甘肃省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区块筛选外,还鼓励社会主体通过“甘肃省互联网+不动产”平台报送出让区块建议,企业只需报送地理位置信息、区块坐标和矿种,不需提交其他材料,直接通过互联网申报。甘肃省还鼓励资源枯竭矿山对周边资源情况进行了解,并提供相关勘查区块出让建议,通过出让整合为矿山增储,延长矿山服务年限。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甘肃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靠前服务,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及时办理相关行政审批许可手续,确保企业尽快勘查开采。推进陇东煤炭资源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甘肃省自然资源厅会商省财政厅形成企业已缴价款即退即缴的处置方案。
自2022年以来,甘肃省累计出让矿业权616宗,成交总价527.35亿元,实现了甘肃省矿业权出让数量和出让收益“双突破”。2024年,甘肃省矿业及相关材料加工制品行业营收占全省规上工业企业营收的70%左右,累计出让的125宗探矿权,5宗已转采正在开展矿山基础建设,13宗已完成勘查成果报告评审,正在办理转采手续。
河南省萤石资源相对丰富,分布在栾川县合峪—嵩县纸房地区、方城县拐河—方城县独树地区等几个萤石集中区,按空间分布大致划分为两个萤石成矿带。萤石在河南省开发利用较早,随着氢氟酸行业近几年蓬勃发展,萤石需求增加。
嵩县和尚坡铁矿区块注销后,经专家论证,考虑萤石资源潜力,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将同范围内“河南省嵩县和尚坡萤石矿普查”重新纳入勘查区块规划项目库,挖掘退出区块潜力。经核实了解,区块相邻地区设置有1个省级财政出资的萤石矿勘查项目和2个已设萤石矿探矿权。2024年6月,河南公开挂牌出让和尚坡萤石矿等50宗探矿权,最终以2620.51万元成交。
为简化报送程序,江西省明确,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均可自由报送勘查区块出让建议,报送内容仅需填写区块名称、矿种和拐点坐标,尽可能降低申报人的负担。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各地,对于社会主体报送的勘查区块,只要符合出让条件的一律出让,只要完成了审查核查程序的立即出让。2024年江西省公开出让探矿权39个,区块来源于企业直接或间接报矿的37个,其中报矿企业直接或间接竞得的19个,占比51.3%。
现场竞价和综合评比
业内人士介绍,许多矿找矿难度大、勘查风险高,而通过公开招标,能够吸引拥有较强技术实力企业参与找矿。
位于辽东地区典型金矿成矿带的辽宁省盖州市大东沟地区金矿,成矿地质条件较复杂。勘查始于20世纪80年代,找矿难度大。2023年,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决定采取招标方式出让该探矿权,共有5家公司报名参与投标。经过勘查,发现一处低品位的超大型金矿床,初步估算矿石量218490万吨,矿床金平均品位0.55克/吨,建成后将对我国黄金市场的供应和需求格局产生重大影响。
湖北省叶家庄东角山矿项目出让时,该省创新出让机制,规范交易流程,从技术方案、资金实力、绿色勘查承诺等多维度择优确定中标人。通过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组织开标,确保交易全程透明合规,最终以5000万元成交。湖北省还通过财政资金引导、科技攻关支持等方式,推动地质勘查技术升级,提升资源勘查效率和精度。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介绍,“十四五”以来,累计出让矿业权321宗。其中,2024年出让矿业权111宗、成交价133.64亿元,出让数量创新高。今年以来,四川持续加大矿业权出让力度,仅上半年矿业权出让区块集中推介会就出让矿业权31宗。
位于攀枝花市盐边县的红格南钒钛磁铁矿出让时,四川省采取“限价拍卖+综合评比”的方式设置出让保留价和最高限价,低于保留价不成交;现场竞价超过保留价且未达到最高限价时,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报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2家或2家以上竞买人愿意参与综合评比,则转入综合评比阶段,综合评分最高者为竞得人,按最高限价成交。综合评比阶段设置绿色矿山建设、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3个评比方案。通过现场竞价和综合评比,该项目最终按最高限价61亿元成交。
探矿权出让改革有助于释放矿业权市场活力。摄影/章轲专家表示,“限价拍卖+综合评比”的创新性探索,在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既充分反映矿业权价值,又防止资本借机炒作和非理性竞买,有利于实现战略性矿产资源增储上产和保障能源资源安全。同时,通过对绿色矿山建设方案、产业高质量发展方案、助力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方案的综合评比,优选具备资金技术实力,能够带动产业发展和助力共同富裕的企业加快资源开发,以资源开发带动经济社会发展。
自然资源部介绍,一些地方在探矿权出让中,还特别注重民营企业参与。
2018年1月,民营企业中曼石油竞得新疆塔里木盆地温宿区块油气勘查探矿权,成为油气改革试点国内第一家中标区块的民营企业。2021年中曼石油办理了新疆塔里木盆地温北区块油气采矿权登记,成为国内首个获得常规石油天然气采矿许可证的民营企业。凭借民营企业机制的灵活性,中曼石油创造了“一年发现、两年探明、三年建产”的重大突破,油气勘探开发成效显著。
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攸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业内专家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以往在探矿权出让中存在出让方式单一且竞争机制不完善、招标过程中存在恶性竞价、审批流程复杂、政策滞后等问题,新一轮找矿突破以来,各地拓宽区块来源、优化出让方式、强化动态管理、促进绿色勘查与资源转化收效明显。
专家表示,首批公布的典型案例,表明国家将加强探矿权区块出让以保障资源供给,优化出让方式以提升配置效率,打破垄断引入多元主体,引入社会资本以激发市场活力,同时,支持地勘单位转型以发挥技术优势,强化绿色勘查要求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专家建议,进一步完善资质审查与退出机制,加强对竞买人技术能力、环保资质的审查,避免“重资金、轻能力”的恶性竞争;推动“净矿出让”,明确勘查区块的权属和开发条件,减少企业前期风险;探索多元化竞争模式,如协议出让、合作开发等,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加强数据共享与政策支持。
(本文来自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