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心理压力很大,感谢组织的关心,我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履职尽责,严格约束自己,踏实走好每一步路。”日前,普洱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在开展回访教育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干部李某某吐露了心声。
“‘跌倒’一次,还能不能站起来了?”和李某某一样,一些犯过错的党员干部都曾有过这样的顾虑,甚至出现不愿作为、不敢作为的消极情绪。
一次处分不等于对干部的终身否定。近年来,为持续深化清廉云南建设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普洱市扎实推进受处分人员“关爱工程”,按照市委出台的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工作办法,市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方针,制定受处分人员组织关爱教育实施方案,采取“访前研判+访中疏导+访后反馈”模式,常态化做好跟踪回访教育,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受处分人员建立正面清单,将教育回访与干部考核、政治生态研判、制度完善等相结合,帮助“跌倒”干部再出发。
为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贴身监督”优势,督促驻在单位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该市纪委监委坚持分级负责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驻在单位+派驻(出)机构”协同联动机制,成立由驻在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实施、派驻(出)机构参与的工作组,对2022年至2024年以来市级部门科级及以下受处分人员开展关爱回访教育专项行动。重点关注受到第二、第三种形态处理处分的人员,并针对处分影响期已满、未满的不同情况分类处置,切实提升回访教育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截至目前,已开展关爱回访教育60余人次。
回访教育贵在“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澜沧县纪委监委结合被回访人的性格特点、案件案情等,“一人一策”量身定制个性化回访方案。在回访教育中,以“用心问诊”的方式换位思考,认真倾听受处理处分人员的想法和诉求,了解和掌握其对违纪违法行为的认识、对待处理处分的态度及悔错改错表现、工作履职情况等,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引导和政策纪法宣讲,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祛除“心病”、唤回“初心”。
为激励受处分干部从“有错”变“有为”,镇沅县纪委监委从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加强与相关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的联动协作,探索建立工作会商、信息互通等机制,根据回访情况建立关爱回访教育档案,对积极改正错误、担当尽责、工作突出的受处分人员建立正面清单,作为恢复党员权利、考核评价、任用晋升的参考依据,形成“暖心回访教育+综合评估评价+结果及时运用”闭环式管理,充分释放“纠错给出路”的鲜明导向。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开展暖心回访教育201人次,建立正面清单21人,其中晋升职级8人,进一步使用2人。
来源 /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 / 龚静
编辑 / 王森元
审核 / 普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