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观新闻
最近,某头部白酒国企的一场股东大会引起了舆论关注。原因无它,这场大会一改往年的餐叙晚宴“传统”为自助餐,且餐桌上没有提供酒类品鉴。有人说,卖酒企业不上酒,多少有些“格格不入”。
放在当前的政策背景下看,这并不奇怪。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不上酒。虽然国企严格来说不属于党政机关,却也响应了相关制度原则,落实了节俭办会的要求。
从上述细节也可看出,此次《条例》的规定相当精细、严格。细到什么程度?比如,关于会议活动,《条例》规定:现场布置应当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甚至对于办公用房超标后应该怎么整改,也都考虑到了:多出的办公用房面积公用,不得直接隔断封死,防止造成新的浪费。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时隔近12年之后,党中央对这一重磅条例进行修订,新增了不少内容。类似的细致规定,在这份长达近万字的文件中还有很多。而之所以规定得这么细,有着非常现实的考量。毋庸讳言,尽管党中央早就三令五申,但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域,个别党政机关大手大脚、奢侈浪费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一些党员干部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仍然屡禁不止。对此,唯有通过刚性且细致的制度约束,才能对相关乱象坚决遏制、斩草除根。这事关人心向背,也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的成败。
从行政实践来看,细也有细的道理。所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某项制度在设计和表述上过于宽泛、模糊、原则性,在执行中往往容易导致形成“弹性空间”,造成“钻制度空子”情况的发生。此次修订后的《条例》对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等具体事项进一步细化,既提升了可操作性,也减少了执行过程中自由裁量的可能性,从而树立起更为严格的制度体系,进一步筑牢了反浪费的制度堤坝。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如果没有刚性的执行,设计再精细的制度也会失去意义。对党政机关来说,要不折不扣执行《条例》相关规定,以实际行动带头精打细算、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在全社会形成示范效应。这并非一时之需,更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一贯的、长期的、常态化的工作要求。
这方面,我们有着优良的传统。早在1957年,上海就开展过全市性的大规模机关节约活动。比如,市机管局通过定期检测水龙头与水管等措施,节水率达30%,市化工局还规定,各处室应尽量减少下发表格,提倡利用废纸,建立纸张收发核算制度和定期废纸回收制度。半个多世纪后回头看,其中的一些历史经验依然不过时,特别是一些从细微处着眼的好理念、好做法,依然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在今天,一些更“宏大”的浪费,同样值得警惕和整治。特别是在个别地方,仍然热衷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浪费了大量人力财力。究其原因,既有形式主义下的脱离实际,也有决策失误导致的铺张浪费。这也提醒我们,任何决策都应该讲究科学、群策群力,制定规划、出台措施,更不能大手大脚,要把本就有限的财政资金等各类资源真正用在刀刃上。此次《条例》明确规定“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发展所需、民生所盼”,意即在此。
当然,制度划出的只是底线要求,对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来说,更为根本的,是要以制度性的约束形成勤俭节约的行为习惯,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予以贯彻,在从而让厉行节约从外在要求逐步转化为内在自觉,这是一种更高层面的道德和作风要求。这个道理并不复杂,也不难做到,说到底,也就是中国人常说的那句话: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某种意义上,这也是对品格的锤炼,对个体和国家来说,均是如此。
原标题:《中央发布近万字《条例》,为何规定得这么细?》
栏目主编:简工博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来源:作者:解放日报 顾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