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位于长宁区的新华路隧道
在社交平台上走红
网友称其为充满港风电影感
能拍出"王家卫风格"
不少博主、网红为了"出片"
趁着深夜疯狂涌入
甚至还将这里吹成了"出片胜地"
甚至有人直接坐、卧躺在
隧道两侧的"上街沿"上
车辆与当事人几乎是"擦肩而过"
让不少网友感到"心惊肉跳"
这种情况下
无论是模特还是摄影师
都极其危险!
还有博主在网上"细心"教学
如何拍摄、如何摆pose
并发布约拍信息
尽管平台标注了
"危险行为、请勿模仿"
但仍有不少网友
追问位置、跟风打卡
不过有网友称跟风过去拍照
最后被警察带离现场
评论区有网友好心提醒
却遭到博主阴阳怪气地讽刺
今天最新消息!
长宁警方出手了!
事实上
新华路隧道是
明令禁止
行人和非机动车进入的
记者在现场看到,隧道两侧出入口都设有明确的禁令标志,而隧道两侧预留的两根"通道"仅仅不足半米宽,仅能容纳一人站立,而且与机动车道之间没有隔离栏。晚上8点多,晚高峰过后,隧道内车辆行驶速度较快,拍摄者在通道上行走或长时间停留,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
附近居民:
我们从来不走,很吓人的。
不少车主告诉记者
这样的拍摄行为还会影响到
隧道内车辆的正常通行
出租车司机:
当时就看到有人在里面走,然后拿着手机在拍照,看到前方的车子在减速,我闪灯叫他们走。
附近居民:
因为这个隧道里面本身是个快速通道,行人一旦闯入,司机是没有反应时间的,所以说这个拍照打卡,第一个不符合法律规定,第二个对自己不负责任,对他人也不负责任。
针对非法闯隧拍摄的行为,属地交警通过社交平台上的相关信息,很快找到了曾进入隧道内拍摄的摄影爱好者小王(化名)进行批评教育。对方承认,在5月1日晚上8点左右与好友步行进入隧道内,拍摄了十多分钟后,才原路返回。
当事人小王:
(进入隧道以后)第一反应就感觉隧道内车速比较快,如果说万一摔倒什么的那肯定是很危险的,(可以站立的地方)有点窄吧,朋友可能也感觉到车速比较快,拍了大概十分钟左右就原路返回了。
属地交警介绍交警告诉记者
当事人在拍摄时所处的位置
并非人行道
而是应急通道
非紧急情况下严禁行人走入
目前
已在晚上8点至11点拍摄高峰时段
增派警力进行巡逻,严加查处
长宁公安分局交管支队一大队警长 张子豪:
这个步道不是大家所认知的人行步道,而是一个紧急避险步道,当隧道内发生事故时,车主可以第一时间撤离到此处的安全区域内进行避险。行人如果执意进入这个步道,违反行人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我们做出罚款2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行人与非机动车
一旦私自闯入地道
安全隐患重重
长宁公安分局交管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 毛振华:
驾驶员进入地道后,因为光线变化由明到暗,有一个适应的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很难发现地道内前方通行的行人,极易发生事故。
小坊提醒
"拍照打卡"
是为了将生活中的美好定格
如果为了追求一时的流量
而置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
就得不偿失了
一旦发生事故
极有可能带来不可挽回的后果
看看新闻记者: 翟煜森、李婷婷
编辑: 盛莉
摄像: 夏祺、杜永超
责编: 朱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