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是以制度现代化为优先价值导向的基层治理现代化经验,其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起源于上世纪六十年代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核心在于“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进入新时代,“枫桥经验”得到了丰富和发展,特别是在人民法院的工作中,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司法体系现代化注入了新动能。人民法院以“枫桥经验”为指引,通过数字赋能推动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和高效审理,构建起“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司法为民新格局,为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提供了新的路径。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价值在于其强调的多元共治、源头预防与矛盾化解。这一经验要求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不仅要解决具体案件,更要注重纠纷的源头治理,通过多元化手段实现矛盾的实质性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在新时代,传统治理模式受限于人力、时空和信息壁垒,难以应对社会转型期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突发性。《“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明确指出要“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数字社会治理体系”。这一要求推动“枫桥经验”从“党政主导”转向“多元协同”;从“经验判断”转向“智能预判”;从“纠纷化解”转向“规则之治”。
技术赋能:从“矛盾上交”到“源头治理”
“枫桥经验”的核心在于“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数字技术的应用使这一理念从“人力密集型”向“智慧集约型”转变。法院系统依托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预测等技术,通过机器学习算法对历史案件数据进行深度挖掘,构建起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浙江湖州研发的“社会治理风险闭环管控”平台,通过归集基层治理数据,精准识别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纠纷高发领域,联合行政部门和基层组织提前介入化解。2016年,诸暨市人民法院率先创立了“三调合一”的大调解模式,整合了引导性调解、特邀调解以及法官主导调解三种方式,形成了多元协同高效的“一体化”矛盾化解体系,为后续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数字技术不仅延伸了司法触角,更重塑了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理念。
多元解纷:构建全流程在线的司法服务网络
最高人民法院推动建立的“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是数字赋能的重要实践。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通过法官端、调解员端、当事人端等“三端协同”架构,打造“线上调解—司法确认—自动履行”闭环。截至2023年底,已有10万余个调解组织、41万名调解员入驻,近万家人民法庭和12.76万家基层治理单位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2023年,此平台成功调解纠纷1204万件,40.3%诉至法院的民事行政纠纷通过此调解方式解决。在浙江,2018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枫桥经验”的核心理念指导下,成功推出了“浙江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ODR)”,该平台的上线为在线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在新疆喀什,法官通过“云端法庭”联合当地“石榴籽调解室”,以“双语调解﹢远程确认”模式化解跨地域纠纷;在江苏苏州,法院将“苏知和合坊”线上调解机制嵌入产业园区,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一站式”解纷服务。这些创新打破了时空限制,使“枫桥经验”从“田间地头”走向“云端指尖”,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解纷链条。
人机协同:让司法公正与效率“兼得”
在数字化转型的浪潮中,数字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力量重塑着审判流程,为司法领域带来革命性变化。上海金融法院研发的“数字孪生系统”是技术赋能裁判的典型范例。该系统深度融合了区块链存证与智能合约技术,实现证券类案件证据自动核验,大大缩短法官审理证券虚假陈述案件耗时;北京互联网法院基于人工智能技术,能够全天候、不间断地为用户提供诉讼指引服务,累计提供诉讼指引服务超百万次。在确保司法公正性方面,江苏法院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开发“同案不同判预警系统”。自动比对同类案件的判决结果,及时发现并预警可能存在的量刑差异,从而为法官提供更加精准、科学的量刑建议,有效减小了类案量刑差异。技术赋能并未削弱司法权威,反而通过人机协同提升司法质效,巩固了公众对法治的信仰。
司法为民:数字时代“枫桥经验”的价值旨归
技术创新的本质,在于其深刻的人文关怀和对人民立场的回归。在数字时代背景下,“枫桥经验”不仅得到了传承,更在司法为民的实践中被赋予了新的内涵与价值。这一过程中,各地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将数字技术与人文关怀紧密结合,创造了一系列具有真实性和示范意义的案例,生动诠释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河北法院在推进数字司法服务的过程中,敏锐地捕捉到了老年群体在数字鸿沟中面临的挑战,在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中增设了“适老化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方言导诉,彰显了司法服务的人文温度;广东江门法院创新“无障碍、一站式、全链条”残疾人司法保障机制,充分依托广东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粤公正小程序等信息化平台,提供全流程线上诉讼服务,最大限度减少残障群体诉讼成本。在数字技术的加持下,人民法院得以更加精准地识别并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司法需求,从而实现了司法服务从“有”到“优”的跨越。这不仅是对“枫桥经验”传统精髓的继承和发展,更是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及走好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和深刻诠释。
新时代,人民法院以“枫桥经验”为指引,构建好数字赋能的司法为民新格局,走好网上群众路线也亟待处理不少矛盾。在数字赋能“枫桥经验”的过程中,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人民法院需要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数据加密、访问控制和审计监测等措施,确保司法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性。同时,还需要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数据安全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数据保护意识。其次,数字鸿沟的存在可能导致部分人民群众无法享受到数字赋能带来的便利。人民法院需要关注弱势群体的数字需求,通过提供便捷的线下服务、开展数字技能培训等方式,缩小数字鸿沟,确保司法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此外,人民法院需做好技术更新与人才队伍建设。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人民法院需要不断更新技术设备和软件平台,以适应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需求。同时,还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具备数字化素养和专业技能的司法人才,为数字赋能“枫桥经验”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数字赋能与司法为民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人民法院探索与实践的重要方向。通过构建数字化服务平台、利用大数据实现精准预测与防控、推动跨部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以及创新调解方式等举措,人民法院不断提升司法效率与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透明的司法服务。同时,在数字赋能“枫桥经验”的过程中,人民法院仍面临着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数字鸿沟与公平性问题以及技术更新与人才队伍建设等挑战。人民法院仍需不断努力,持续推动数字赋能与司法为民的深度融合与发展,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走好网上群众路线。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作者:梁健 郑彤(作者单位: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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