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观新闻
今天是第32个“国际家庭日”。为依法全面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昨天,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上海市妇女联合会举行“筑爱家庭 护航未来”维护家庭权益专题活动,共同签署《关于加强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并发布《关于加强反家庭暴力联动协作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妇女儿童是营造和谐文明家庭的重要纽带。而家庭暴力伤害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新民晚报记者获悉,《合作协议》明确在联动机制、数字共治、法治宣传、业务培训、调查研究方面进一步深化协作;《实施意见》以“涵养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切实维护家暴受害者合法权益”为总体目标,建立反家暴常态化联动协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协同治理能力与水平。
其中,《实施意见》注重四个“强化”——
一是强化联防联动,实现涉家暴纠纷早发现、快响应、妥处置。如建立健全涉家庭暴力案件“绿色通道”,推进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案件快速立案、快速审理、高效执行。
二是强化弱势保护,及时回应家暴受害者的“急难愁盼”。如对于当事人举证困难的,人民法院可通过调查令、家事调查等机制,加大调查取证力度。
三是强化数字共治,提升反家暴协同治理水平。要充分利用上海市大数据平台,加强反家暴数据的协同共享等。
四是强化长效善治,促进涉家暴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协同开展反家暴普法活动,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律救济指引,提升公众反家庭暴力意识与水平等。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活动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还精选8个具有代表性的优秀案例予以发布,聚焦妇女儿童现实困难,展现法院和妇联依法维护家庭权益的坚定决心。
原标题:《市高院与市妇联携手反家暴:建立健全涉家暴案件“绿色通道”》
栏目编辑:顾莹颖 题图来源:钱成 图片来源:钱成
来源:作者:新民晚报 陈佳琳 通讯员 高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