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南湖晚报
N晚报记者 王卫国
通 讯 员 吴 英
2019年初,南湖区新丰镇的张同生因资金周转需求,向其多年挚友刘德中借款10000元,并亲笔书写借条一份,约定于2019年年底前还清。然而,借款到期后,张同生未能如约还款。刘德中多次尝试通过报警及上门协商等方式追讨债务均未果,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到新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新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接到调解申请后迅速响应,老娘舅立即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并安排了面对面约谈,以便深入了解案件详情。
老娘舅发现,双方均为高龄老人,且均患有基础疾病(张同生患有高血压、冠心病,刘德中曾因中风导致行动不便),遂在调解过程中格外注重情绪疏导与人文关怀。为确保事实真相能准确还原,老娘舅不仅详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还查阅了新丰派出所及新丰镇“民生一键办”的出警记录。
老娘舅了解到,刘德中与张同生自幼相识、情同手足,年龄相差两岁,双方在经济上常有往来,因此此次借贷纠纷显得尤为敏感。纠纷的核心在于,张同生对刘德中手中的借条真实性提出质疑,并出示了两人之间他记录的出借、还款及利息支付等流水账,但这些记录缺乏签名、用途及日期等关键信息,刘德中对此表示不能认同。
针对借条真伪的争议,老娘舅巧妙布置,要求双方将各自的基本情况详细记录在白纸上,实则暗中比对借条上的签名笔迹。同时,老娘舅向双方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促使张同生最终承认借条上的签名确系本人所写。在解决借条真伪问题后,老娘舅要求张同生在一周内提供出借、还款时的在场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核实账本记录的真实性。
为确保解决该纠纷的合法、合理性,老娘舅特别邀请了新丰法庭法官指导该纠纷的调解。在法官指导下,老娘舅对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证人重新进行了甄别与询问,在严谨仔细的工作下基本还原了当初的借款事实,通过法治宣传,双方就还款达成一致意见。
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张同生同意分期支付刘德中人民币10000元,双方同意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以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
老娘舅有话说
在这起借贷纠纷处理中,老娘舅巧妙运用“证据”与“情理”相结合的方法,有效化解了双方矛盾。面对刘德中提出的利息支付请求,老娘舅从双方友情出发,建议刘德中考虑张同生的实际情况,放弃利息主张;而在张同生要求减少还款金额时,老娘舅则耐心劝解,强调刘德中已作出重大让步,双方应珍惜友情,共同寻求解决方案。在调解过程中,老娘舅还充分考虑了双方当事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及情绪波动风险,特别安排亲属子女陪护,充分体现了人文关怀。通过细致入微的工作,老娘舅不仅成功化解了纠纷,还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与温度。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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