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在民营企业界引发强烈共鸣。作为民营企业家,我深感这部法律既是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定盘星”,又是民营企业行稳致远的“护身符”,更是激发青年创业者破局突围的“时代号角”。作为年轻一代企业家代表,我深刻感受到法律中蕴含的机遇与使命,也更坚定在新时代浪潮中“闯新路、开新局”的信念。
民营经济促进法以立法形式确立“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三大原则,直击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痛点。明确禁止歧视性市场准入限制,要求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为民营企业破除“玻璃门”“弹簧门”提供了制度保障。保障了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为青年创业者扫除了“身份焦虑”。青年企业家生逢其时,更应以“初生牛犊”的锐气,在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新赛道上抢占先机。
在赋予权利的同时,也对民营企业提出更高要求。民营企业不仅是市场经济的参与者,更是社会责任的践行者。法律强调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保障劳动者权益、履行社会责任。唯有将企业发展融入国家战略,才能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基业长青。
民营经济促进法特别提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构建完善融资风险的市场化分担机制,这为民营企业突破“卡脖子”技术注入信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应收账款、仓单、股权、知识产权等权利质押贷款等政策,为青年企业家创新创业、技术攻坚提供破局路径。
民营经济促进法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推广“一站式”服务平台,建立涉企政策适应调整期制度,这种从“管理思维”到“服务思维”的转变,让企业家真切感受到营商环境优化的诚意。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进入法治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作为青年一代民营企业家,我们既要心怀感恩,更要主动作为,既要有“仰望星空”的格局,在前沿领域开辟新天地;也要有“脚踏实地”的担当,用法治思维筑牢底线;更要有“家国天下”的情怀,让青春梦想与中国式现代化同向而行。站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新起点,青年企业家必将以“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勇气,书写属于这个时代的创业传奇。
(编辑 牛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