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久经沙场“投资老饕”还是初入市场的“股市萌新”,您是否都曾被这些问题困扰:直播间里,主播口中天花乱坠的“牛股推荐”有没有“坑”?融资融券交易存在哪些风险?重仓的股票遭遇退市,血汗钱还能追回吗?让朋友帮忙炒股,约定的保底条款有效吗?
在“全国中小投资者保护宣传日”临近之际,围绕上述问题,《金融时报》记者听到多位来自法界的专业人士给出了专业解答。
“资本市场机遇与风险并存,广大投资者应树立理性投资观念,不盲目跟风。在投资前全面了解产品特性,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风险识别能力,从正规权威渠道获取资讯。面对高收益承诺保持警惕,一旦遭遇投资纠纷,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北京金融法院审二庭法官郝笛提醒道。
跟着直播间主播的推荐炒股靠谱不?
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法律部总监时晋介绍,直播荐股是典型的证券投资咨询行为,开展此类行为的人员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所属机构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二是个人加入持牌机构,并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为证券投资顾问。正规的网络直播间会在显著位置标注主播真实姓名、执业编号及所属机构,相关信息可在证券业协会官网查询。
“个别主播为了吸引流量,作出某只股票‘稳赚不赔’等荐股言论,此类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证券投资顾问不得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公众媒体,作出买入、卖出或者持有具体证券的投资建议’。该行为也属于向投资人承诺证券投资收益的行为,属于监管明令禁止的。”时晋进一步解释,另外,有些直播间设置了“付费提问”功能,也有些主播会将粉丝引流到私域,再收取高昂的会员费等,更有主播提前建仓某股票,诱导粉丝买入后高价抛售,触及“抢帽子”型操纵市场的红线。
郝笛建议,广大投资者应擦亮双眼、保持警惕,通过权威正规信息渠道和合法机构获取股票相关信息,理性投资,审慎鉴别,不要轻信直播间里所谓的“内幕消息”。
融资融券交易有什么风险?
融资融券因能借助杠杆放大收益,在上涨行情中获取超额回报,还支持双向交易,下跌时也有获利机会,故而有的投资者想开通“两融”账户,但也担心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天坛人民法庭副庭长邵一峰表示,融资是借券商的资金买入证券的行为,即投资者认为某只股票价格将上涨,于是借券商的资金买入,待价格上涨后再卖出股票以赚取差价。融券炒股则相反,是投资者认为某只股票价格将下跌,于是先借券商的证券卖出,待股票价格下跌后,再买回还给券商,赚取其中差价。融资融券投资者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各证券公司要求有所不同。
投资者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与证券公司之间不仅存在委托买卖的关系,还存在资金或证券的借贷关系,需交付一定比例保证金,并将融资买入的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资金一并作为担保物。当融资账户内维持担保比例低于追保线,券商便会启动强制平仓程序,而由于平仓时机、价格波动、通知时效性等细节稍有偏差,便易引发投资者与券商之间的纠纷。
郝笛提醒表示,“两融”业务属于杠杆交易,亦会放大投资风险,投资者应格外谨慎。签订融资融券合同时,应关注平仓触发条件、利息计算方式、展期规则,以及券商在调整授信额度、通知补仓方面的权限等,并设置合理的杠杆比例、价格预警和止损线。
股民遭遇股票退市怎么办?
从类型上来看,退市可以分为主动退市、强制退市两大类。主动退市一般由于企业吸收合并等原因,由上市公司向交易所申请退市。强制退市是指上市公司因不符合持续挂牌条件而被交易所强制终止上市,主要可分为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四种类型。
近年来,随着退市新规实施,A股上市公司退市节奏明显加快。退市公司数量增加同时,如何保护退市公司投资者权益的重要性愈发凸显。时晋提出,可通过构建“前段信息预警-中期交易退出-后端维权救济”的全流程保护体系,系统性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从时间线来看,时晋表示,投资者存在以下主要退出时机:一是风险预警期。主要是公司披露退市风险提示公告或者是公司证券简称被加*ST时,此时投资者便需要提高警惕,判断是否需要及时卖出股票。二是退市整理期。在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公司股票进入该阶段,证券简称为“XX退”或者“退市XX”等,交易期限一般为15个交易日。三是退市板块转让期。退市公司最终进入退市板块,股票日涨跌幅以5%为限,同时依据不同情况对退市公司采取每周撮合5次、3次、1次的转让制度。
“退市本身并不是可以提起诉讼的理由,只有在上市公司存在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导致公司退市时,投资者才有权利申请损失赔偿。”时晋进一步解释,因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导致退市的,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诉讼与非诉讼两种途径维权。诉讼途径在实体案由上主要包含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纠纷、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投资者个人可以直接起诉,也可以通过代表人诉讼维权。非诉讼维权途径主要包括责令回购、先行赔付、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调解等制度。
委托他人炒股,约定的保底条款有效吗?
据邵一峰介绍,委托理财是委托人将资金、证券等资产,委托给自然人或非金融机构法人,由受托人将该资产投资于期货、证券等交易市场,或通过其他金融形式进行管理,所得收益按约定进行分配,或者由受托人收取代理费的经济活动。
对于事先约定保底条款的,邵一峰表示,如果保底条款构成委民间托理财合同核心条款,需根据个案情况具体认定,合同有可能被判定无效。保底条款使委托人不理性地向金融市场投入资金,进而产生风险的积累和放大效应,不合理地分配了金融市场的投资风险,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如果委托人和受托人事先未约定亏损分担事宜,损失发生后,受托人同意承担全部或者部分损失,这种事后保底条款,是对合同当事方权利义务的重新约定,不涉及第三人或社会公共利益,应当认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