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央视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应急管理部今天(13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修订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安全生产监察专员 林冰:《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立了火灾隐患分级判定体系,通过量化指标和动态评估模型,将能实现隐患早识别、早预警,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修订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强制性国家标准增加了重大火灾隐患的直接判定要素,将容易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单要素直接判定隐患情形,从旧版标准规定的10项增加到30项,并重点对公共娱乐场所、宾馆、商场及集贸市场,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医院门诊楼和病房楼,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厂房仓库等人员密集的室内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分别规定直接判定要素,更加简便直观。
国家消防救援局政策法规司一级指挥长 鲁云龙:将近年来引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直接或间接致灾因素纳入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要素。例如,人员密集场所违规设置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厂房或仓库,多产权建筑、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不清,疏散楼梯间的地上与地下部分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住宅建筑架空层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
推动企业从“被动整改”向“主动防控”转型
在今天的发布会上还发布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将推动企业安全管理从“被动整改”向“主动防控”转型,标准将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
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一司副司长 刘丽:该标准针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点,整合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等7项行业标准内容,融合了国际已广泛实践的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理念和方法,从安全领导力、设备完整性、操作安全、变更管理等方面,提出了14项管理要求。
化工生产过程致灾因素隐蔽复杂,安全风险管控难度大,因此科学、系统、有效的管理至关重要。
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一司副司长 刘丽:该标准的要求覆盖了企业各个层级、各个岗位和人员,在强化主要负责人安全领导力的基础上,实现企业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针对重特大和典型事故暴露出的短板弱项,对异常工况处置、承包商管理、设备完整性等提出明确要求。
今天还发布了应急避难场所相关三项国家标准。
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安全生产监察专员 林冰:《应急避难场所通用技术要求》、《应急避难场所管护使用规范》和《乡村应急避难场所设计规范》,这是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它们规范了场所规划、设计、管护、使用等全生命周期技术要求,将有效提升全社会应急避难能力水平,确保灾害发生时人民群众“有地可避、有序可循”。
我国已建立十大领域 两千余项国家标准
标准是防风险、保安全的重要技术支撑。记者今天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会同21个相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国家标准制修订统筹协调机制,持续健全安全生产国家标准体系。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司长 刘洪生:去年以来,新制定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安全、电化学储能系统火灾监测、建筑用绝热材料安全等一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升级燃气管阀、电动自行车、钢筋、防火门窗等一批重点产品标准。
截至目前,已建立涵盖矿山、危化、消防等十大领域,两千多项国家标准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十四五”以来,国家标准委已累计批准发布防灾减灾救灾国家标准70多项,下达国家标准计划超过100项,涉及应急预案编制、灾害风险评估、气象防灾减灾、应急避难场所、救援物资配备等重要行业领域。
我国正加快构建以强制性标准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据统计,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由2023年6月占比56%,提升至目前占比为80%。
今年,国家标准委还将专项下达一批矿山安全、消防救援行业标准转化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不断满足安全标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