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起,福州对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进行了调整。这一举措旨在更好地满足职工的住房需求,提升公积金制度的惠民力度。调整后的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职工收入情况等因素确定,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这一政策的执行,将使更多的职工能够享受到公积金带来的福利,在购房、装修等方面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有助于促进住房市场的稳定和发展,为福州的城市建设和职工生活增添更多的保障和动力。
记者5日从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自4月1日起,新开户的缴存单位职工和已开户的缴存单位新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缴存的,按照省人社厅公布的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2195元执行。福州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据了解,福州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将从1960元上调至2195元。(记者 赖志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