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投实App 投实)
2026年8月14日,中原信托恒通387号股权信托所投合伙企业完成工商登记。本信托创新采用“中信登信托财产登记备案证明+工商信托标注”双登记模式,打通了股权信托全流程标准化登记链路,实现公司股权信托登记业务零的突破。
一、抢抓政策试点机遇,破解股权信托行业固有痛点
公司紧跟国内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改革步伐,探索解决股权信托长期存在痛点问题:信托财产独立性仅依靠信托合同予以约定,工商商事登记并未对外公示信托法律关系,外部第三方难以识别份额权属归属信托财产还是信托公司固有财产;若委托人、受托人或是标的股权涉及债务纠纷、司法诉讼等情形,极易引发权属争议,存在风险跨主体传导的现实隐患。
2026年6月,厦门市启动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工作,由信托登记机构出具信托财产登记证明,市场监管部门配套完成工商信息信托标注,将法理层面的信托权属,转化为可公开查询、对外公示的商事登记信息,从制度源头夯实股权信托风险隔离的公示基础。
二、双登记确权体系,筑牢资产安全防护优势
该类股权信托模式依托中信登信托财产登记备案证明与工商系统信托标注的双重确权体系,搭建起双层风险隔离防护屏障。
1、隔离受托人固有经营风险:工商登记明确载明对应合伙企业份额归属信托财产,从公示层面将信托财产与中原信托固有财产严格区分。
2、形成对外公示效力:市场主体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直接查询受托人的受托身份,化解传统模式下隐名代持权属界定模糊、法律纠纷频发的难题,为机构委托人开展股权投资筑牢资产安全防线。
三、纵深完善资产服务信托战略布局
本次首单双登记股权服务信托落地,提升了中原信托在股权信托标准化登记领域的业务能力,为公司后续开展同类股权信托业务积累了实操经验。
下一步,中原信托将把握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扩容的发展机遇,充分发挥信托制度风险隔离与专业受托管理优势,持续优化股权服务信托相关产品体系,用好信托工具赋能实体经济发展,更好满足机构客户长期资产配置与投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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