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上午九时,民营经济促进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表决通过。我就在人民大会堂三楼的表决现场,非常激动,非常荣幸!
作为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亲历者和法治建设的见证者,我有幸全程参与并见证了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从提出建议、到参加司法部举行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启动会并发言、再到这次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我心潮澎湃,非常自豪。这既是时代赋予的殊荣,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担当。
这部凝聚着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民营经济发展经验的法律,首次把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转化为法律制度,把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等要求以国家立法的形式确立下来。这部法律的诞生凝聚着政企对话的智慧结晶,见证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化进程的重要跨越。让我更深切感受到国家以法治之力为民营企业赋权增信、破障护航的坚定决心。
作为民营企业家群体的一员,我要坚持做依法治企的践行者、法治进步的推动者,与时代同频共振,继续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化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作者系广东省工商联主席、研祥高科技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
(编辑 牛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