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法院积极投身绿色发展事业,为其保驾护航。在司法实践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及污染企业、非法采伐等案件,快速立案、精准审判,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同时,加强与环保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绿色发展理念的落实。通过典型案例的宣传,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绿色发展氛围。闽清法院以实际行动,坚定地守护着闽清的绿水青山,为绿色发展筑起坚实的司法屏障。
近日,闽清法院和福建雄江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组成调研组深入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地调研野生动植物保护宣教馆、生态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及巡回法庭等,以司法之力护航“山水闽清”生态建设。
闽清法院借助无人机,对滥伐林木案件的补植复绿情况进行现场勘察。
“创新样本”守护绿水青山
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闽清县西北部,是闽江水源涵养林核心区域,森林覆盖率达91%。这里保护着以福建青冈为代表的中亚热带南缘基带常绿阔叶林。
闽清法院于2022年在此设立全市首个野生动植物生态司法保护宣教点,通过生物多样性展厅、进校入村普法等形式,累计开展参观宣教、生态普法进校园等活动20余场,覆盖群众超3000人次,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生态保护最前线。
“前沿阵地”夯实保护根基
在生态司法保护示范基地,调研组一行了解了近年来生态纠纷的化解情况及生态修复成果。
据了解,生态司法保护示范基地通过发挥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前移司法服务端口,聘请有关专家和工作人员为特邀调解员。该基地巩固和提升涉林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促进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联动参与综合治理,强化生态保护工作的整体合力,打造具有闽清特色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
闽清法院将法庭搬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通过案件审理,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教育广大群众的“一判四赢”,在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持续开展司法护绿。
2020年以来,闽清法院累计责令涉林刑事被告人补种、管护林木1491.61亩,有力地震慑了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司法硕果”助力两岸融合
调研组一行还来到海峡乡建乡创家园。闽清法院在此设立了闽清(雄江)闽台融合法律服务中心,选派涉台商事审判法官担任涉台法律服务专员,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司法救助等综合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积极延伸涉台司法工作,服务保障两岸融合发展。
调研中,闽清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玫强调生态司法保护需跳出“就案办案”的思维,以“大生态”理念擘画司法保护新蓝图,构建“山水林田湖草沙”全要素保护体系。闽清作为福州的生态屏障,需以“一区两林场”法官工作室为支点,深化“审判引领+文化保护+自然保护”模式,通过设立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推广碳汇修复等创新举措,构建自然与人文资源一体化的司法保护格局。
未来,闽清法院将继续聚焦山水城市建设,执笔青绿,勾勒山水闽清生态画卷。(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陈涛 陈雅/文 闽清法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