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贸促会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商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作为该机制首批试点地区之一,云南省贸促会闻令而动,积极与云南省高院及相关基层法院沟通协调,构建协同工作体系,创新商事纠纷化解机制,开展系列务实举措,为优化云南法治营商环境、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夯实“总对总”机制制度根基。云南省贸促会高度重视商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落地实施,将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关键任务,第一时间与云南省高院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推进机制,并于2025年3月17日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商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云南省商事纠纷化解工作确立操作指南,形成了“法院+贸促会”双轮驱动的商事纠纷解决新格局。
二是打造专业高效样板案例,彰显“总对总”机制优势。《通知》印发当月,云南省贸促会即与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协同发力,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高达5000余万元人民币的涉企民间借贷纠纷。调解过程中,法院全程提供法律程序指导,确保调解成果符合司法确认要件。云南省贸促会充分发挥商事领域专业优势,通过“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商业利益平衡等技巧,促成纠纷双方达成调解方案。案件的成功调解最大程度地保护了企业的商业秘密,避免了因诉讼公开对企业声誉等造成的潜在影响,实现了纠纷化解“零对抗”、商业关系“零损伤”,生动展现了“总对总”机制在处理重大商事纠纷中的独特优势,为云南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供了可复制的操作范式。
三是坚持特色解纷工作路径,持续提升调解工作质效。自2021年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商事调解中心入驻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以来,云南省贸促会努力探索特色工作路径,创新运用“1+2+N+6”模式,即一名业务总监,两名调解秘书,多名调解员,以及重点处理好与法院工作衔接、强化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理顺案件收费、提升调解员能力、强化工作宣传、推动产业化发展六个环节,开展商事调解工作。“总对总”机制实施后,云南省贸促会以商事调解服务入驻昆明中央法务区为契机,通过广泛调研、举办“商法服务每周一讲”等方式加强宣传,进一步扩大了机制和调解中心影响力。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调解中心累计承接诉前分流商事纠纷案件600件,涉及标的额约1.35亿元人民币,进入调解程序案件91件,成功调解87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5.6%,其中41件调解协议完成了司法确认,进一步夯实了市场化调解的可持续发展路径。(来源:云南省贸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