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5-034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
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实施股份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