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发展公告,股东新湖集团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1亿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93%。新湖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黄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8.52%股份。减持期间为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8月21日,减持价格将按市场价格确定。此次减持旨在优化调整债务结构,受让方受让的股票至少6个月内不向二级市场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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