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75岁老太公园拉伸椅翻骨折获赔10万#】#老人须警惕遛公园遛进医院#春季虽是锻炼黄金期,老年人锻炼运动时还是要格外当心。北京晚报记者梳理本市近5年相关案例发现,“小运动”若不当心也会出现“大状况”,老年人须警惕“健身变伤身”“遛公园遛进医院”的风险。
家住房山的75岁王老太经常去家附近的一处免费公园散步遛弯。一天早晨,王老太晨起锻炼,就在她拽着公园座椅抻拉身体,并左右摇摆时,座椅突然翻倒,王老太随之倒地摔伤导致腰椎骨折,虽经手术治疗,但王老太还是构成了十级伤残。
事后,王老太的家属将公园设施养护公司诉至法院,索赔18万余元。公园设施养护公司则辩称,公园的椅子是方便游客乘坐的,而不是用于锻炼的。王老太拽着椅子摇摆锻炼,把椅子拽倒了。王老太因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而受伤,公园管理方没有赔偿义务。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在案证据,公园座椅确实存在老化失修的情况,公园设施养护公司未及时维修养护,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损害发生存在明显过错,应在过错范围内承担侵权责任。
公园内的长椅是供游客坐下休息时使用的,而非健身器材,在用力拉拽时,本身就存在一定危险性。王老太作为老年人,应对自身安全尽到相当的注意义务,应当预见到不当使用公园座椅借力锻炼可能发生的危险,没有予以防范,这也是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之一。
最终,法院综合双方过错程度,酌定公园设施养护公司和王老太分别承担60%和40%的责任,判决前者赔偿王老太合理损失10万余元。(北京晚报 记者 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