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南湖晚报
小新说事
N海宁市传媒中心记者
董维刚
3月1日起,浙江省八大流域全面进入禁渔期,钱塘江流域也迎来了第七个禁渔期,接下来的4个月里,海宁市钱塘江全段除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海宁市农业行政执法队队长徐涛:2025年钱塘江禁渔期管理暨联合执法“零点行动”正式启动。出发!
3月1日0时,“零点行动”启动,海宁市农业行政执法、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共30余人分成两组,沿海塘进行拉网式排查。巡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非法捕捞网具后,立即进行清理,并将江堤上用于挂渔网的木桩和铁钉逐一清除。
每年3月到6月,是多数鱼类的繁殖期和幼鱼的生长期。在此期间实施禁渔期制度,能有效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海宁市的钱塘江流域,起始于黄湾镇钱江村与海盐县的交界处,终点在长安镇老盐仓段,全长55.66公里。按照全省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规定,从3月1日0时到6月30日24时,该流域除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执法人员说,在海宁市钱塘江流域禁渔期,非法捕捞行为主要集中在捕捞鳗鱼苗。鳗鱼苗素有“水中软黄金”之称,而禁渔期正是鳗鱼苗洄游生长的关键时期。海宁市将持续强化对非法捕捞的打击力度,不仅如此,还会加大对海宁市区公共水域禁渔区的执法强度,切实守护好全市的渔业资源。
在禁渔期内,一旦发现有人使用普通网具或三无船舶进行捕捞,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捕捞鳗鱼苗达到20尾以上,或者采用电鱼等禁用方法进行捕捞,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宁市农业行政执法队综合科科长程琪佳:去年我们海宁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公安机关办理了14起在禁渔期捕捞鳗鱼苗涉刑案件,共涉及18人次,在这里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切勿因为蝇头小利去碰触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