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0日,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良渚街道祥运路366-1号1幢12楼会议室,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华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核心议程为审议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相关议案、补选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7人,代表股份33,804,8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217%;其中现场投票股东10人,代表股份33,316,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002%;网络投票股东37人,代表股份488,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5%。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共40人,代表股份1,116,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61%;其中现场投票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627,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6%;网络投票中小股东37人,代表股份488,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5%。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形,也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全部议案均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具体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议案编号 | 议案名称 | 总体表决情况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审议结果 |
|---|---|---|---|---|
| 1.00 | 《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 同意33,093,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91%;反对1,780股,占比0.0054%;弃权8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比0.2556% | 同意405,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117%;反对1,780股,占比0.3616%;弃权8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比17.2267% | 通过 |
| 2.01 | 选举邓见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同意33,446,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12% | 同意758,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476% | 当选 |
| 2.02 | 选举吴建海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同意33,446,4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97% | 同意758,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024% | 当选 |
本次补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显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备查文件包括:1.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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