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徐火燊因涉及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梧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的具体内容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该处罚决定已完成公示流程,相关违法主体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履行处罚义务,其船舶运营相关的合规记录也将同步纳入海事监管信用档案。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徐火燊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524*******0551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092000116-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7 |
| 作出处罚机关 | 梧州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徐火燊,对应的违法案由为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92000116-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524*******0551,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7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梧州海事局。海事部门也借此公示提示所有内河船舶运营主体,需严格落实进出港信息报告相关规定,主动配合海事监管工作,共同维护内河通航秩序安全稳定。
事件点评
本次梧州海事局对徐火燊作出的5000元罚款处罚,系针对船舶未按规定报备内河港口进出港信息的合规警示。该处罚严格依照内河交通安全及行政处罚相关法规作出,虽未涉及企业主体,但也为内河航运相关经营主体敲响合规警钟,督促相关从业者严格落实进出港信息报备要求,规避同类合规风险,保障内河航运通行秩序安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