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朱良翠因涉及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未按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安庆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处置结果,相关处罚决定已正式生效,涉事主体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罚款缴纳,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后续法律责任。
该处罚是海事部门针对内河航行船舶关键导航助航设备合规性开展的常态化监管举措,将对涉事主体后续的船舶航行资质核验、相关海事业务办理产生直接约束作用。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朱良翠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405*******1024 |
| 违法案由 |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11205012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4 |
| 作出处罚机关 | 安庆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朱良翠,其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12050122-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05*******1024,本次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4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是安庆海事局。海事部门提示,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是保障内河航行秩序、规避碰撞风险的核心设备,相关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及操作人员需严格落实设备日常运维要求,发现故障第一时间向海事管理部门报备,共同维护内河通航环境的安全有序。
天眼查数据显示,朱良翠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7日,法定代表人朱良翠,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郧阳区城关镇解放路城关三小旁。
事件点评
本次安庆海事局对涉事个人朱良翠作出1500元罚款的公示,是海事部门严格落实内河交通安全监管要求的常规执法动作。该处罚明确指向船舶自动识别系统运维违规行为,以法定依据规范船舶运营方的设备管理责任,警示相关主体严格依规保障船舶识别系统正常运行、故障及时报备,对内河航运安全秩序的规范化运行具备明确的约束与引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