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26-10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鉴于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一)的规定,自2025年5月6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深圳宣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129.54万元、-1,458.83万元、-1,578.03万元,营业收入为32,742.69万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32,460.83万元,报告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606.77万元。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自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规定,公司符合申请对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于2026年6月25日开市起停牌1天,于2026年6月26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复牌,证券简称由“*ST宇顺”变更为“宇顺电子”,证券代码仍为“002289”,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2、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
为践行既定发展战略,公司在内生增长的同时,寻求外延式发展,以实现多元化经营的目标。在原有液晶显示屏相关产品及仪器仪表、配电设备的业务布局基础上,公司加速构建新业务增长曲线,向交易对方凯星有限公司、正嘉有限公司、上海汇之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恩云科技”)、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惠碧源”)、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恩云信息”)100%的股权,本次收购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关联交易。
2025年7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5年9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并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9月29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房山中恩云数据中心项目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已生效。
2025年11月3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根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备忘录的相关约定,2025年11月25日,公司与交易对方执行了标的公司过渡期管理措施,自过渡期管理措施执行之日起,标的公司所有风险、责任及损益均转由公司享有及承担。
2026年1月27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根据协议及相关交易文件约定,2026年3月4日,公司与相关方完成了标的公司对应60%股权均变更至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6年3月3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四)》,根据协议及相关交易文件约定,2026年4月3日,标的公司100%股权均已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标的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公司尚需于2026年6月30日前向监管账户付至总交易对价额的95%,即尚需支付人民币97,250万元;在股权过户工商登记完成之日起3个月内,将交易价款余额(总交易对价的5%,即人民币16,750万元)支付至交易对方指定收款账户。
2026年6月3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交易对方及公司控股股东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北京房山中恩云数据中心项目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剩余交易对价支付及债务转移协议》,经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的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根据协议约定,协议生效后15日内,公司将人民币15,000万元交易对价一次性支付至交易对方指定收款账户,其余交易对价合计人民币99,000万元的付款义务转移给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奉望,上海奉望不可撤销的以无偿方式自愿承接上述交易对价的付款义务,公司无需向上海奉望支付任何对价。
根据公司与相关方签署的支付协议,在2026年8月1日之前,公司尚需向交易对方支付剩余交易对价人民币15,000万元。由于交易对方指定收款账户为在各方认可的监管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付款手续流程较长,截至2026年8月1日,公司办理银行预留印鉴变更相关手续尚未完成,按照协议约定,公司自2026年8月1日起向交易对方按应付未付款项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2026年8月21日,公司已协调监管银行完成相关手续,并将人民币15,000万元交易对价及逾期支付产生的违约金人民币150万元支付至交易对方指定收款账户,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支付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后续,公司获悉,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相关规定,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连续两年收取的全部费用占其预估2025年度收入总额的比例可能超过15%,因此可能影响其独立性。鉴于此,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深圳宣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4、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2025)内02执647号之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24日10时至2026年1月25日10时(延时除外)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持股5%以上股东林萌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林车、李梅兰、李洁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6,521,028股进行公开司法拍卖。上述司法拍卖的公司股份6,521,028股已流拍。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99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经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公司2026年半年度需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共计246.44万元(未经审计),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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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账款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应收款项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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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根据客观证据单项评估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有销售合同或订单的存货,按照合同或订单的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没有相应销售合同或订单的存货,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46.44万元,存货跌价销售结转及转销金额75.50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减少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1.72万元,减少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51.72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数据为公司财务部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做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98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26年6月4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相关规定(以下简称“《解释第20号》”)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20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20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