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705,证券简称:新宝股份)正式披露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流程完全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全体9名应出席董事均完成表决,所有审议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据披露,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8月13日通过书面通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实际出席表决的9名董事中,独立董事曹晓东因工作安排以通讯方式参会,董事曾展晖委托董事朱小梅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共审议三项核心议案,全部实现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具体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结果 | 前置审议情况 |
|---|---|---|---|
| 1 | 《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
| 2 |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无额外前置审议说明 |
| 3 | 《关于拟注销深圳分公司的议案》 |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无额外前置审议说明 |
目前上述三项议案对应的详细披露文件,包括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专项报告、注销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公告,均已同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其中半年度报告摘要、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及注销分公司公告也将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同步刊载。公司表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后续将按照监管要求及内部流程推进落地,相关进展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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