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郑善旭因涉及船舶航行安全相关违法情形,被肇庆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为郑善旭作为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海事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玖佰元整的处罚决定。该处罚结果将对涉事船员的海事从业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也为广大航运从业者敲响了合规履职的警钟。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郑善旭 |
| 违法案由 | 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112030054-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玖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508*******0612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19 |
| 作出处罚机关 | 肇庆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郑善旭作为承担船舶安全管理核心职责的船长,因未落实船舶开航前适航、适任相关法定要求,违反了航运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处罚的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112030054-1-1,对应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玖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508*******0612,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19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肇庆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航运领域违法处罚信息,进一步督促各类航运主体及船员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法定职责,保障辖区水上通航环境的稳定有序。
天眼查数据显示,郑善旭成立日期2011年6月30日,法定代表人郑善旭,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明村镇流动赶集。
事件点评
本次肇庆海事局对涉事船长郑善旭作出1900元的合规处罚,属于船员个人履职不到位引发的常规海事监管惩戒,未涉及相关航运企业主体,不会对关联航运经营主体的日常运营、资质存续及市场信用评级造成直接负面影响。该处罚也为航运相关主体敲响合规警钟,督促其强化船员适航、配员及值班环节的日常管控,规避同类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