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张天华因未按照有关规定开启船舶的自动识别、航行数据记录、远程识别和跟踪、通信等与航行安全、保安、防治污染相关的装置,并持续进行显示和记录(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盐城海事局作出相应行政处罚。本次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暂扣适任证书(证书编号ADA111202403390)叁个月,该处罚将直接影响涉事当事人的相关从业资质有效性,在暂扣证书期间其无法正常开展对应船舶航行相关的作业活动。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张天华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有关规定开启船舶的自动识别、航行数据记录、远程识别和跟踪、通信等与航行安全、保安、防治污染相关的装置,并持续进行显示和记录(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7012030012-1-2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暂扣适任证书(证书编号ADA111202403390)叁个月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401*******0372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四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19 |
| 作出处罚机关 | 盐城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为张天华,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未按规定开启船舶航行安全、保安及污染防治相关的配套装置并持续完成显示和记录操作,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7012030012-1-2,最终作出的处罚为合计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同时暂扣其编号为ADA111202403390的适任证书三个月,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4401*******0372,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四项,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8月19日,本次处罚的实施主体为盐城海事局。海事部门也借此公示提醒相关船舶从业人员严格落实航行安全相关装置的使用规范,共同维护海上航行秩序与安全环境。
天眼查数据显示,张天华成立日期2016年8月8日,法定代表人张天华,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荆门市东宝区海慧路11号。
事件点评
本次盐城海事局对涉事船员张天华作出的处罚,是严格落实《海上交通安全法》的合规警示案例。相关处罚明确了船舶航行安全类装置的强制运行要求,既督促船员严格依规操作,也倒逼航运主体完善内部航行安全管理机制,从操作端筑牢海上航行、保安及污染防治的合规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