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为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之一,上市公司再融资规则将迎来系统性优化。证监会日前宣布就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配套规则(以下统称“征求意见稿”)修改公开征求意见,沪深北三大交易所也同步发布多项再融资配套规则并公开征求意见。
业内人士指出,本次改革核心目标是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通过多工具优化定增融资效率,压缩制度套利空间,有望引导资金精准流向科技创新与新质生产力领域。
更好支持科技创新
证监会表示,本次修改旨在增强国内资本市场竞争力、吸引力,提高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
具体来看,征求意见稿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建立再融资定向增发储架发行制度、优化小额快速再融资制度、实行统一的市价发行定价机制、简化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定增条件、强化可转债监管要求、进一步明确募集资金投向主业等监管要求。
在业内人士看来,提升资本配置效率,服务好实体经济与科技创新是本次再融资规则体系改革的关键。
“让真正有发展潜力、有融资需求的上市公司能够更快捷、更低成本地获得资金支持。”中国市场学会金融委员付立春认为,本次再融资制度优化,核心目标是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通过统一定价机制、完善储架发行等安排,进一步提高市场化、法治化水平,减少制度摩擦,增强市场预期,推动资本市场更好支持科技创新、新质生产力和产业升级。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则表示,此次改革的核心目的是重塑再融资市场的定价逻辑与功能定位。过去锁价定增易滋生制度性套利,导致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失衡,扭曲资本配置效率。改革通过统一市价定价、储架发行等机制,将再融资从“政策套利工具”回归“服务实体融资”的本源,其深层意义在于:以市场化定价压缩制度价差,以储架发行提升资本配置时效性,引导资金精准流向科技创新与新质生产力领域。这既是注册制改革的逻辑延伸,更是资本市场从“融资功能主导”向“投资功能平衡”转型的关键一步,将显著增强市场生态的长期健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