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以法治力量守护千年文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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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06:08:01
  • □杜鹃 师蒙丽 [图片由四川省图书馆(四川省古籍保护中心)提供]

      古籍,是沉默的历史讲述者,也是跃动的文明基因。当承载千年文明的古老纸张,面临岁月侵蚀、技术挑战与时代命题时,如何为其撑起坚实的守护之盾,铺就广阔的传承之路?

      2026年1月1日起,《四川省古籍保护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涵盖古籍保护修复、活化利用、交流协作、人才培养等内容。这不仅标志着四川古籍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更因其“全国首部专门的古籍保护利用地方性法规”的开创性地位,为全国文脉守护探索“四川路径”,交出一份厚重的时代答卷。中国国家图书馆原常务副馆长、中国古籍保护协会常务副会长张志清认为,“这部凝结着川人智慧的《条例》,将为后续其他省市制定古籍保护法规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四川样本’”。

    立法背景 让“国之瑰宝”获得“法之守护”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典籍文献是记录和传承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从中国第一部雕版佛教大藏经《开宝藏》在成都问世,到“方志鼻祖”《华阳国志》记录巴蜀历史烟云,卷帙浩繁的古籍构成了巴蜀文化的“基因库”。作为古籍资源大省,四川普查发现的汉文古籍23万余部187万余册、民族古籍约50万册,其数量居全国前列。“十四五”以来,四川累计实施古籍普查项目99个、修复项目85个、活化利用项目45个,投入财政资金7000余万元,古籍工作基础不断夯实。

      古籍兼具“文物”与“文献”的双重珍贵属性,其保护工作长期面临复杂挑战。四川省图书馆(四川省古籍保护中心)相关负责人坦言,尽管我省古籍保护利用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仍存在一些亟待破解的难题:法规缺位,国内无专门古籍法规,相关规定分散于多部上位法;制度机制和职责体系不健全、基础设施薄弱、专业人才匮乏、经费投入不足、藏用矛盾突出等问题依然长期存在。

      2022年,“加强文物古籍保护利用”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也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加强古籍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迅速响应,2023年启动立法调研,赴中国国家图书馆、中国国家版本馆学习经验,前往山东、陕西、重庆等省市考察交流,并深入成都、绵阳、甘孜等8个市(州)实地调研,检视问题、研究对策。经省委同意,立法工作全面展开,最终形成《条例》。该《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等上位法制定,旨在实现保护利用并重、促进高质量发展以及助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等多重目标,适用范围覆盖四川省内古籍保护利用全链条。

      “以往,相关管理职责分散于文物保护、公共图书馆等多部法律法规中,缺乏一部系统、专门、有针对性的法规进行统领和细化。”四川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提到,总结凝练四川在古籍保护利用方面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针对现存的突出问题进行有的放矢地解决,“为古籍保护利用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不仅十分必要,更是恰逢其时。”

    深度解读 三十四条勾勒古籍保护的“四梁八柱”

      《条例》共三十四条,从立法依据、基本原则、适用对象、责任主体、保护利用、保障措施到法律责任,构建起覆盖古籍工作全流程、全链条的法治框架。

      明确范畴,把准方向。《条例》科学界定古籍范围:主要指产生于1911年以前的文献典籍,以及产生于1912年至1949年期间具有历史、艺术、学术价值的古典装帧形式的文献典籍。具体范围由省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并公布。同时确立“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坚持“守正创新、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服务当代、面向未来”,为古籍工作提供根本遵循。

      构建三大体系,筑牢制度规范。一是健全职责体系,明确牵头部门、主管部门、专业机构、国有古籍收藏单位的权责分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二是完善制度体系,涵盖普查登记、征集、分级保护、珍贵古籍名录、收藏单位分级五大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三是理顺工作体系,对安全保管、预防性保护、抢救性修复、数字化、阅览咨询、转化利用等全环节进行规范,确保工作科学有效。

      聚焦三个难点,精准破题。一是破解“藏用矛盾”,通过全流程保护与开放共享良性互动,在确保古籍安全前提下拓展阅览、复制、数字化等利用方式;二是鼓励民间收藏,加强对民间收藏古籍活动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并可以在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予以扶持;三是关注民族古籍,明确征集、抢救、保护规定,实现汉文与民族古籍一体保护。

      锚定三个创新,开辟保护路径。一是创新“古籍寄存”制度,允许无保管条件者将古籍寄存于专业机构,所有权不变,为民间收藏提供专业保障;二是推动交流合作升级,加强省际、国际协作,支持海外四川古籍调查回归,鼓励申报世界记忆名录;三是促进融合发展赋能,推动学科融合(古籍+科技类学科)和业态融合(古籍+文旅/研学),让古籍元素跨界融入文创、旅游、数字产品。

      强化三个保障,夯实发展根基。经费保障上,明确古籍事业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从源头提供稳定支撑;人才保障上,树立“大人才观”,鼓励高校设立相关学科,健全激励机制,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古籍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查其实际工作业绩;科技保障上,推动古籍修复技术与材料研究,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在古籍普查、识别、挖掘中的应用,建设全省统一古籍数字资源库。

    赓续文脉为古籍保护利用贡献“四川智慧”

      《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制定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到,要“加快建设新时代文化强省”“丰富高品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实施文化遗产数字传承计划。”《条例》的诞生,意义远超文本本身。它实现了政策驱动向法治保障的历史性跃升,将有效经验固化为法律规范;通过明确权责主体,破解“九龙治水”困境,形成齐抓共管格局;确立全流程保护标准,让古籍保护利用各环节有章可循;疏通法治渠道,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鼓励创新利用,让古籍“活”在当下;强化经费人才双核驱动,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以《条例》施行为契机,我们将把四川省古籍保护利用工程纳入四川省‘十五五’文化发展规划,争取实施一批示范引领项目。”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十五五”新起点上,四川省图书馆(四川省古籍保护中心)将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举措、更新的理念,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古籍保护利用工作,全力开创古籍保护利用工作新格局。在法治的坚实保障下,构建系统化、科学化、长效化的古籍保护体系;聚焦巴蜀文化根脉的深度梳理与阐释,持续推进古籍数字化工程,同时深入挖掘古籍的当代价值,实现从“藏”于馆舍到“用”于社会、“活”在当下的根本性转变;深化融合发展、加强队伍建设、拓展对外交流,切实履行传承历史文化、赓续历史文脉的使命,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贡献文化力量。

      从李冰治水的智慧,到苏轼诗词的豪放,巴蜀文化的辉煌,离不开对前人智慧的传承与弘扬。《条例》的实施,恰似在历史与未来之间,架起一座坚实的桥梁,让千年文脉在法治的阳光下,生生不息,奔涌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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