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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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修正草案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着力解决审计造假等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修正草案共22条。其中,增加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禁止性规定:明确注册会计师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出具虚假报告;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等,不得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或者出具报告;不得冒用他人名义执业;不得采用强迫、欺诈、贿赂、恶性低价竞争等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同时,进一步明确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从事的业务范围。
同时,修正草案提高违规出具报告的处罚额度,由现行法的最高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提高至10倍;情节严重的,暂停业务直至吊销执业许可;明确因出具虚假报告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注册会计师终身禁业。
现行注册会计师法于1993年制定,2014年作了一次修正。截至2024年底,全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约1.1万家,注册会计师约10万人。(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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