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玻纤”)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月12日就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作出回复,明确表示截至目前不存在影响山东玻纤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亦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回复函指出,经控股股东自查,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对山东玻纤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控股股东强调,目前不存在任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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