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IESPlaza综合能源服务网)
近日,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低(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发布。
方案指出:
低碳园区建设按照全域覆盖、“一园一策”推进。零碳园区在低碳园区基础上“好中选优”,范围可以是园区全域,也可以是“园中园”。到2030年,全省建成20个左右省级零碳园区。
大力开发利用新能源。推进园区在规划阶段将新建标准厂房纳入光伏设计,推广应用建筑光伏一体化、光伏声屏障等技术。加大园区用能与周边新能源耦合力度,探索建设园区独立配电网,支持绿电直连、直供。高标准建设一批园区智能微电网,推动新能源、可调工业负荷、储能、充(换)电负荷等与电网融合互动。到2030年,电力需求响应能力达到最大负荷的5%以上。
提升园区能碳管理能力。打造“源+网+荷+储+能+碳”协同的能碳管理体系和服务平台,并与省双碳数智平台实现贯通。鼓励企业依托省产品碳足迹服务平台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建设绿色低碳供应链。支持探索园区碳排放预算管理,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设备等的碳排放管理。
对于零碳园区,聚焦综合供能、绿电直连直供、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低(零)碳园区建设的支持力度。
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低(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部署,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建设更高水平生态省的工作要求,省发展改革委起草了《浙江省低(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至1月23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以电子邮件、邮寄信函等方式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
联系人:肖相泽;联系电话:0571-81050256;
电子邮件:xxze0928@126.com;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邮编:310025。
企事业单位反馈意见,请注明单位名称、组织代码、联系人、联系方式。个人反馈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