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1月1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1月12日
上一篇: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下一篇:产教融合为产业发展育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