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421,证券简称:波长光电)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整体出席率达60.26%,议案获得高比例通过。
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12月29日15:30在南京市江宁区湖熟工业集中区波光路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同步进行。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胜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0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9,729,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578%。其中:
现场出席股东4名,代表股份69,337,1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191%; 网络投票股东200名,代表股份3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88%。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续督导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列席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议案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审议的唯一议案获得高票通过:
|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结果 |
|---|---|---|
| 1.00 |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通过 |
具体表决情况显示,参与表决的69,729,175股股份中,69,699,875股表示同意,占比99.9580%;20,800股反对,占比0.0298%;8,500股弃权,占比0.012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显示,392,000股参与表决,其中362,700股同意(92.5255%),20,800股反对(5.3061%),8,500股弃权(2.1684%)。
议案核心内容
根据公告,公司将对部分已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举措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金结构,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求。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wavelength光电表示,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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