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黑风高城市渐入梦乡,一个鬼鬼祟祟的“黑影”游荡在寂静的街头巷尾,不撬锁、不砸窗,只做一件事——挨个“拉车门”,侥幸碰上哪位“马大哈”车主忘了锁车,车内财物便成了他们的“囊中之物”。
12月18日清晨,乳山警方接市民宫女士报警称,其昨晚将车停在小区楼下,今早发现车内的1200余元现金被盗,胜利街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宫女士所在小区,经初步勘查,未发现车窗门被破坏的痕迹,怀疑为宫女士未锁车遭遇拉车门盗窃。
乳山公安立即启动“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胜利街派出所与特巡警大队调取了小区监控视频后,同步进行研判分析。发现系一男子于凌晨在宫女士所在的小区进行“拉车门”盗窃,经轨迹追踪,警方确认了该盗窃嫌疑人李某,并将其在一宾馆内抓获。
经审讯,李某对其拉车门盗窃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如实供述了其盗窃宫女士车内的1200余元现金并挥霍一空。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拉车门”盗窃作案手段并不高明,做好以下这几点。
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贵重物品如手机、手提包要随人走,较大件的贵重物品应设法转移或作隐藏处理,切忌暴露在视线之内。无论是去办事,还是遭遇突发事件,只要人离开车,就应及时锁好门窗,防止财物被盗。下车离开后,不仅要记得车门落锁,更要用手试拉车门是否锁好,避免钥匙锁车“锁而不实”的情况。(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