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测标准12月12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深圳证监局关于对高磊采取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高磊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至5%的整数倍时,未依法停止交易公司股票。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高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上一篇:摩尔线程:拟使用不超75亿元闲置募资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下一篇:夜间巡逻 + 智能监控 + 可燃物清理 镇江“城市绿肺”织密冬季森林防火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