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财经观察员)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322,简称“奥比中光”)于2025年12月12日披露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将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源浩先生持有公司27.15%股份,为提案主体。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告显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2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12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由董事长黄源浩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其中4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公司章程》修订议案获全票通过
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和实际经营需要,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对外披露。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事宜。
控股股东提议临时提案 持股比例符合资格要求
鉴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定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源浩先生从提升决策效率角度出发,提请将《公司章程》修订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股东会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提议。
公告指出,黄源浩先生单独持有公司27.15%股份,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关于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要求(持股比例≥3%)。该临时提案内容属股东会职权范围,议题明确且具备具体决议事项,程序合法合规。
后续安排
奥比中光将按照监管要求披露《公司章程》全文及修订公告,并及时履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及信息披露义务。市场分析认为,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或与公司战略调整、治理结构优化相关,具体影响有待后续议案细节披露。
(数据来源: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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