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新材”)于2025年12月12日发布公告,宣布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涉及10名激励对象,共计15.6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57,213,183股变更为857,057,183股。
回购注销背景:激励对象离职触发条款
公告显示,本次回购注销源于2022年启动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该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若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需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涉及的10名激励对象中,具体情况如下:
- 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客观原因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涉及5.7万股;
- 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涉及5.7万股;
- 3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涉及4.2万股。
上述激励对象均不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资格的要求,公司据此启动回购注销程序。
回购细节:价格分两类执行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回购数量与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15.6万股,占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未解除限售股份总数的2.74%。回购价格根据激励对象离职原因不同分为两类:
- 对于2名因客观原因终止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其持有的5.7万股限制性股票按调整后的授予价格(8.60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回购;
- 对于8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其持有的9.9万股限制性股票按调整后的授予价格(8.60元/股)与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回购。
经测算,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135.66万元,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合规性:履行完整审批程序
公告披露,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2025年9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0月23日,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通过,随后完成了验资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注销登记手续,程序合规。
股本结构微调:限售流通股占比微降0.02%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细微变化,具体如下:
| 序号 | 股份类型 | 本次回购前 | 变动数(股) | 本次回购后 | ||
|---|---|---|---|---|---|---|
| 股数(股) | 占比 | 股数(股) | 占比 | |||
| 1 | 限售流通股 | 38,507,638 | 4.49% | -156,000 | 38,351,638 | 4.47% |
| 2 | 无限售流通股 | 818,705,545 | 95.51% | - | 818,705,545 | 95.53% |
| 合计 | 857,213,183 | 100.00% | -156,000 | 857,057,183 | 100.00% |
对公司影响:不改变基本面 激励计划继续推进
泰和新材在公告中表示,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时,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后续将依法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工商登记手续。
作为国内高性能纤维领域的龙头企业,泰和新材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稳定核心团队的同时,严格执行激励对象退出机制,有助于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性及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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